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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届毕业生就业相关准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28 点击: /次

各分院:

为更高效组织与服务毕业生就业,确保毕业生招聘顺利进行,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分院通知学生提前做好准备。

一、毕业生推荐表

(一)毕业生推荐表是学校向用人单位推荐毕业生的书面材料,表中所填内容反映了学生个人信息、学习成绩、奖惩情况、社会实践经历等方面的情况,是用人单位选择人才的重要依据,直接关系毕业生的切身利益。其中该表的综合评定及推荐意见部分是由最了解毕业生全面情况的辅导员填写,并且是以分院负责形式向用人单位推荐,对用人单位具有较大的权威性和可靠性,用人单位历来把该表作为接收毕业生的主要依据。

(二)毕业生推荐表是由学校统一制作的表格,毕业生不得更改格式,学生填写部分必须打印,辅导员和分院填写部分要求手写或盖章。

(三)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相关下载栏目下载。打开该推荐表,请使用word2010以上版本或wps,使用其他软件或版本打开,会影响格式或效果。

(四)毕业生推荐表学校就业部门盖章时间定为202196--911日。请各分院提前和就业中心联系,确定具体时间,按照要求以分院为单位进行盖章。

(五)请各分院严格检查学生所填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内容,并贴好照片,未按要求做的毕业生不予审核盖章。

(六)填写要求:

1、学生填写部分

1)姓名、性别、民族、八位或十一位学号、家庭住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电子邮箱按照本人真实情况填写。

2)政治面貌填:为群众、共青团员、预备党员、中共党员。(下拉选择)

3)出生日期:格式为****-**-**,例如1990-1-1。(日期选择)

4)健康状况:填写为良好、残疾、心脏类疾病、传染性疾病、其他疾病。(下拉选择)

5)院(系):填写为分院全称,例如机械工程学院。(下拉选择)

6)班级:为专业简称+班级学号,例如机制3191

7)学历:为大专。

8)学制:三、五,不要填写成阿拉伯数字。(下拉选择)

9)生源地区:须与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生源地的内容完全一致。

10)毕业时间:20227月。

11)家庭住址:根据学生家庭住址填写。

12)计算机水平和外语水平:获得等级技能证书的同学填写自己的技能等级,没有获得证书同学填写成一般。

13)特长:填写本专业以外的独特专长。如演讲、写作、节目主持、体育运动等。

14)担任职务:如校学生会学习部长、分院学生会主席、班级体育委员等。

15)社会实践:填写在校期间从事专业实践和非专业的社会工作实践情况(包括各种科技协会工作实践)。

16)毕业生填写时字号为五号,字体为宋体。

17)如实填写取得的技能等级证书和所获得奖励。例如****年度获得省级或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党员、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等;各级各类奖学金(各种助学金不列入奖励范围);省级各种技能、文、体比赛前六名;校级各种技能、文、体比赛前三名。

18)如果学生没有社会实践、技能证书、奖励,表中内容填写“无”。

2、辅导员审核及填写部分

1)检查毕业生所得证书真实性,审核所填的其专业技能证书种类及等级。

2)奖励:根据毕业生提供的真实有效证件审核。

3)综合素质测评:除定性评价外,要填写学生各学期在班级内的综合量化得分。

3、分院填写部分

分院意见:各分院根据学生提供的详实材料,组织填写《毕业生推荐表》并在该栏内填写“以上内容属实,特此证明”字样,加盖分院印章。

二、成绩单

各分院要安排负责学生成绩的老师,于2021912日前完成毕业生成绩单的制作,成绩单格式大小为A4纸,同时加盖学籍管理员章子和学籍章。

三、个人简历

请通知学生提前准备好个人简历。一般情况下,个人简历应包括封面、求职信、个人基本信息、推荐表复印件、成绩单复印件及学生所获得的各种技能证书和荣誉证书的复印件。

四、个人体检

学生一旦面试成功,一般企业在要求学生入职前,均会要求进行进行体检,建议学生在此之前先对自己的身体进行一些了解,以免影响招聘入职。

五、三方协议书

(一)协议书的管理

1)《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由教育部高校学生司监制印刷,一式三份,编号唯一。

2)我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必须使用学校给本人发放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协议书不得私自转让。

3)协议书是毕业生和用人单位之间确定录用关系的文本形式,具有一定的法律约束力,它体现着双方的责、权、利等关系,不得转借或擅自销毁。

4)协议书是认定毕业生就业的原始材料,也是毕业派遣的重要依据。学校依据教务部门核准的具备毕业资格的毕业生信息,上报教育厅核准后按每位毕业生一人一号发放协议书。

5)招生就业处是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协议书的发放、审核、管理工作。

(二)协议书的签订

1)毕业生应认真、如实、客观地填写协议书中的相关栏目和内容,如因填写不实被用人单位解约,后果自负。

2)协议书上的单位名称、公章、组织机构代码三者必须一致,网上录入信息必须与协议书一致。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如有其他约定,应在协议书的备注(底页)中以书面形式反映,口头约定一概无效。

3)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完订协议书后,应及时到招生就业处审批并留存协议书。若是单位邮寄,毕业生应敦促用人单位及时邮寄,若因协议书送交滞后而造成派遣失误,责任由毕业生本人承担。

4)协议书上如出现“实习”、“见习”、“试用”等,不算就业,不列入就业派遣计划。

5)毕业生在协议书上签字、用人单位填写意见并盖章后即视为生效。虽然分院和学校尚未填字盖章,如毕业生需重新变更工作单位,仍然按违约办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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