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须在充分了解、全面考察、周密考虑的基础上,慎重抉择。毕业生确因工作单位变动需解除协议,学校按照“理由充分、流向合理、手续齐备”的原则办理。
办理解除就业协议一般按照如下步骤进行:
(一)毕业生与原签约单位充分沟通,征得用人单位同意,并由原签约单位出具同意解除就业协议书的公函。
(二)如果需要新的就业协议书,需提供新的用人单位录用毕业生的公函。
(三)在学校“就业信息网--相关下载”中下载填写《应届毕业生解除就业(劳动)关系审批表》,进行填写,在分院签字盖章。
(四)毕业生将解除就业协议申请材料交给学院(系),由学院(系)同意并签字盖章。
(五)2019届(含)以后毕业生提交纸质材料前,需在就业系统(微就业平台)中填写违约申请(如之前已确认用人单位),并上传相关材料图片。
(六)毕业生将所有申请材料交到学校就业主管部门,调整就业计划,申请新的就业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