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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届毕业生就业派遣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03 点击: /次

各二级学院: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2019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18〕8号)及2019年全国就业创业工作暨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毕业生就业派遣工作的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切实做好我校2019届毕业生就业派遣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审核毕业生就业材料

就业材料包括就业协议书、用人单位出具的录用(接收)函、劳动合同、录取(录用)通知书、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灵活就业登记表、创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网店注册页截图或其他证实毕业生就业的材料等。

1、各二级学院要严格落实就业签约“四不准”要求,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签约挂钩;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协议;不准将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确保所有就业材料信息完整、真实有效。

2、毕业生若属灵活就业,必须到学校就业中心领取并填写灵活就业登记表,签字确认。灵活就业是指在劳动时间、收入报酬、工作场地、保险福利、劳动关系等方面不同于建立在工业化和现代工厂制度基础上的传统主流就业方式的各种就业形式的总称。大致可以分为三大类型;第一类是在劳动标准方面(包括劳动条件、工时、工资、保险以及福利待遇等),生产的组织和管理方面以及劳动关系协调运作方面达不到现代化大企业标准的用工和就业形式。主要是指小型企业、家庭作坊式的就业,如临时工、季节工、承包工、劳务工、小时工、派遣工等。第二类是由于科技和新兴产业的发展,现代企业组织管理和经营方式的变革引起就业方式的变革而产生的灵活就业,如目前发达国家广泛流行的非全日制就业、阶段性就业、远程就业、兼职就业、产品直销员、保险推销员等。第三类是独立于单位就业之外的就业形式,包括自雇型就业,主要是个体经营和合伙经营者;自主就业即自由职业者,如律师、作家、自由撰搞人、翻译工作者、中介服务工作者等;独立服务型就业,如家政钟点工、街头小贩和其他类型的打零工者。

3、各二级学院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类别分类,统一统计口径,精准掌握本学院2019届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的就业情况。

4、对就业异动的毕业生,各二级学院要主动跟踪,更新数据,确保学生实际就业状态与就业系统一致。

5、各二级学院要加强未就业毕业生数据统计,在就业系统上准确填写上报未就业毕业生手机、电子邮件、QQ号码等有效联系方式和未就业原因。未就业原因按照“求职中、签约中、拟参加公招考试、拟创业、拟应征入伍、 暂不就业、拟升学、拟出国出境”八类填写。

6、各二级学院要成立由分院书记、学生科长、就业工作专职联系人、辅导员和相关工作人员组成的核查小组,抽调得力人员,对2019届毕业生就业数据统计开展全面逐一自查工作。各二级学院要安排专人负责就业数据核查工作,动员分院院长、教研室主任、任课老师齐心协力,全面准确收集毕业生就业信息,核准毕业生离校未就业与初次就业情况。学校对就业数据失真的情况严查严处,做到零容忍,坚决防止就业信息失实和被就业现象的产生。凡在就业统计、核查工作中违反有关规定弄虚作假或经举报确存在违反有关规定的,一经发现,将严格按照相关制度严肃处理。

7、审核学生上报就业信息的准确性。各二级学院要审核学生去就业地、生源地等报到的情况填写是否规范。审核其选择的报到单位是否正确、档案填写信息是否完善;填写的实际工作单位相关信息与协议书是否一致;是否存在报到证签往单位在就业信息库里没有的情况;是否存在虚假就业证明材料情况;是否存在实习证明替代就业材料情况;是否存在就业数据失真;就业材料内容是否完整、规范、清晰,是否有涂改。核查结束后将结果报就业中心。

8、审核就业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对于学生提供纸质就业证明材料,各二级学院需逐一核查就业协议书等就业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规范性,每一份材料均须相关负责老师核查,是否存在就业信息变更情况。各学院要汇总《2019届毕业生就业证明材料自查情况统计表》(附件1)经学院就业负责老师和分院书记签字确认后于2019年6月20日交就业中心。

9、各二级学院要于2019年6月20日前将《2019年大学生创业情况统计表》(附件2)交就业中心。

二、毕业生派遣工作

派遣是指毕业生毕业时,学校按照国家和陕西省有关毕业生就业的政策与原则,以毕业生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劳动合同、升学、出国(境)等各种去向为依据编制就业方案,经陕西省教育厅审核批准,签发报到证,按照规定程序完成毕业生的人事档案、户口等的关系转接。

《报到证》又称派遣证,全称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由教育部印制,陕西省教育厅签发。《报到证》一式两联(正本和副本),正本为蓝色,由毕业生持有,用于到报到单位报到;副本为白色(也叫通知书),由学校负责放进毕业生档案。报到证是毕业生转移人事档案和户口关系的凭证。报到证的作用:(1)是教育主管部门正式派遣毕业的凭证;(2)是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的凭证;(3)是用人单位给毕业生落户、接管档案的重要凭证;(4)是毕业生在工作单位转正和干部身份的证明;(5)是任何一个合法的人才中心、档案管理机构接收毕业生档案的证明。

所有2019届已出具就业证明材料已就业的毕业生要于2019年6月20日前将就业证明材料交就业中心,同时要将就业信息已录入就业管理系统,并对自己的签约信息和派遣信息完成核对。就业中心根据下列原则进行派遣:

一、签订《就业协议书》已落实就业单位毕业生

(一)已有就业单位并签定《全国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协议书单位接收人事关系的,按照协议书单位派遣。

(二)已有就业单位并签定《全国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协议书单位不能接收或不接收人事关系的,根据生源所在省市相关就业政策,派遣回生源地就业主管部门。

二、以其他形式就业毕业生

已用人单位出具的录用(接收)函、劳动合同、录取(录用)通知书、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灵活就业登记表、创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网店注册页截图或其他形式证实毕业生就业的毕业生根据生源所在省市相关就业政策,派遣回生源地就业主管部门。

三、专升本的毕业生

专升本且选择继续升学的毕业生将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和空白《就业协议书》或已办理解约手续的材料交就业中心,这些学生不再办理《就业报到证》。

三、相关工作要求

(一)强化毕业生的合同意识,严格履行就业协议

1、《就业协议书》是学校制订就业方案和派遣的依据,一经签订,相关各方即应诚实守信,严格履行。若有一方提出协议变更,必须征得其他各方书面同意,并由违约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2、以劳动合同等其他形式就业的毕业生,亦应依照相关法律,认真履行合同要求,如本人不能履行合同的,须主动与单位友好协商,妥善解决,以避免给自己的工作事业发展造成不良影响。

(二)加强2019届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工作

各二级学院要在2019届毕业生离校前,进一步做好就业指导相关工作。通过努力,进一步提升毕业生的就业质量,促使我校和各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再上新台阶。

1、积极开展求职安全教育。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求职专题教育活动,切实加强毕业生的安全防范意识,谨防职业诈骗行为,以免在求职时受到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或从事违法行为。

2、帮助毕业生树立正确就业观。教育毕业生要正视现实,实事求是,准确定位,树立正确择业观,阐明延缓就业的利害关系,鼓励毕业生积极择业就业。

3、鼓励到基层建功立业。加强国家政策宣传,动员和引导毕业生响应国家号召,积极报名参加“选调生计划”、“西部计划”、“特岗教师计划”、“三支一扶”等基层就业项目,积极报名参军入伍,并做好相关工作。

4、引导毕业生多种形式就业。教育学生树立创业意识、竞争意识、劳动意识。鼓励毕业生自主创业,到贫困地区就业创业,到非公有制单位就业或者灵活就业,到国际组织实习就业等。

5、做好毕业生服务工作,化解思想问题。认真帮助毕业生解决在择就业过程中出现的思想问题和实际困难,做好服务,确保广大毕业生安全、稳定、文明离校。同时,引导和要求毕业生正确对待并积极配合毕业后对毕业生开展的就业质量跟踪调查活动。

(三)做好毕业生的沟通联系、就业帮扶和信息反馈工作

各二级学院要结合往年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组织辅导员老师尽早介入,主动与毕业生联系,掌握他们的就业状况,指导和督促他们及时登录学校就业系统,认真反馈、核对就业状况及派遣信息。各学院要安排专人对每名毕业生填写的就业数据进行认真审核, 确保完整无漏项、真实可核查、正确能上报,为就业数据统计分析上报和开展精准帮扶做好基础工作。各学院学生科长或就业工作专职联系人作为具体负责人,要组织工作人员,定期登录学校就业信息网,核阅毕业生就业信息反馈数据,要通知学生于2019年6月15日前登录就业系统核对自己的签约信息和派遣信息,将信息有误的学生及时向招生就业处就业中心汇总进行报送。

  1. 做好离校未就业学生的跟踪服务工作

    各二级学院要切实做好帮扶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实现充分就业工作。全面准确掌握未就业毕业生信息,对离校未就业的毕业生逐一进行跟踪联系,登记相关信息,主动发送就业需求信息,向用人单位重点推荐未就业学生信息,拓宽他们的就业渠道。为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提供求职技能技巧指导,提高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的就业竞争能力。加大对国家促进就业相关政策的宣传,帮助未就业毕业生了解政策,用足政策,促进就业。要及时为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提供各项手续办理服务。

    附件1 2019届毕业生就业证明材料自查情况统计表

    附件2 2019年大学生创业情况统计表

    招生就业处

    2019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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