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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招聘指南
发布时间:2017-07-28 点击: /次

尊敬的各用人单位:


   首先欢迎您到我院选拔毕业生!感谢您对我院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大力支持!


为建立和完善以校园为基础的毕业生就业市场,规范校园招聘活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保证用人单位与毕业生的合法权益,便于我们更好的做好服务工作,现就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1用人单位第一次来学院招聘,应提供下列材料:

1有效单位资质证明的复印件(如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2)来学院招聘人员的介绍信等相关身份证明;

3本单位的招聘简章

4拟招聘的职位描述岗位工作内容和地点工作和休假时间工资待遇和提供社会保险保障情提供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保护情况等。


2、来招聘的用人单位,可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将贵单位简介、需求专业及人数、应聘岗位及条件、联系方式等信息向我中心提供,以便发布招聘信息。


3、到校招聘的用人单位必须征得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的同意,遵守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有关规定,及时向学院提供本单位的人才需求信息,并与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商定有关招聘具体事宜,由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统一协调安排招聘工作,发布招聘信息或指定系组织实施。


4、敬请各用人单位在招聘中,就单位状况、招聘职位、用人要求、工薪待遇、发展机会等作必要宣传。


5、用人单位与毕业生达成意向后,应及时将学生名单以书面形式通知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以便学院及时了解和掌握毕业生的就业去向,对毕业生签约实施有效监控和管理。


6、用人单位的招聘结束后,录取名单产生时需要与毕业生、学校签订三方的《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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